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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齐 姜迎春: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研究
来自:         发布日期:2021/10/18   点击量

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习近平反复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深刻,为中国共产党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正确方向,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重要指南。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奋进新时代,迈向新征程,更加需要强化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与担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首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广大党员干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主体。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励他们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更好地干事创业,才能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对各项事业的引领保障作用。特别是,针对党内一些因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导致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如果不加以纠正,将会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影响党长期执政的基础和根基。

只有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割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防范一切动摇党的根基的因素,才能使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党的长期执政能力。不仅如此,做好党建工作本身就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方面,我们必须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牢牢抓好。

正如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的:“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更高要求。

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完成这项任务需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运用制度和法律的力量治理国家、应对风险挑战冲击的能力。习近平强调:“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引导广大干部提高运用制度干事创业能力,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关键在于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制度把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牢固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也只有践行正确政绩观,按制度办事,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不走样、不变形,才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最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必然要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当前,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是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要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只有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

“越是接近民族复兴越不会一帆风顺,越充满风险挑战乃至惊涛骇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更要强调坚持正确政绩观。习近平强调,“我们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才能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顺利推进。

二、中国共产党人正确政绩观的鲜明内容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纠正了部分领导干部对政绩观的片面理解,强调要为民办事、为民造福,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形成了关于中国共产党人正确政绩观的鲜明内容。

第一,突出强调中国共产党人最重要的政绩是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要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体现和基本要求。

习近平2020年在山西考察调研时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强调最重要的政绩是为民办事、为民造福,就是强调在党在治国理政实践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习近平还具体阐释了为民办事、为民造福政绩观的内涵:“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要“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中国共产党人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因此,必须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期盼,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的实绩来衡量党员干部的政绩,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判断标准落实到一切工作中,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习近平强调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使全体人民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方面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正确政绩观是全面的政绩观,不是片面、单一的政绩观。习近平强调,“政绩最后看综合指标,看总体要求的实现程度”。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成绩单,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更应该是全面反映各项事业发展的成绩单,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考察党员干部的政绩要注重全面性,“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例如,生态环境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秦岭违建别墅事件等问题集中反映了一些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轻视、漠视,深层原因是受到了片面政绩观的影响。习近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对云南、陕西、山西、贵州等地考察时,他特别关注广大党员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担当作为。在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就是为民造福的百年大计”,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成绩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还特别强调要重视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他明确提出“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观点,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可见,中国共产党人的正确政绩观是全面的政绩观,发展经济是政绩,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搞好政治建设是政绩,促进文化建设,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绩。只要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发展实绩,都是中国共产党人正确政绩观的题中之义。

第三,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正确政绩观是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政绩观。首先,正确政绩观是尊重实际、实事求是的政绩观。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树政绩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习近平要求领导干部运用调查研究的方法,正确认识本地的实际情况,运用规律,解决突出问题,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他强调,调查研究不光要看好的,还要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调研。他指出:“当地干部有时有些顾虑,怕我们看了那些不好的东西会产生负面印象。这里面有一个政绩观的问题”。看到问题、摸透情况,既有利于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也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因应施策,抓好当地最重要的政绩。

其次,正确政绩观是知行合一、务求实效的政绩观。正确政绩观要求广大干部知行合一、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习近平不断强调:“能否知行合一,折射的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政绩观;知行脱节,背后必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再次,正确政绩观是处理好“显功”和“潜功”之间关系的政绩观。习近平强调,广大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具体来说,一方面,干部干事创业不能急功近利,要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发扬钉钉子精神,解决群众关心的每一件事,久久为功。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做出给人民群众带来真切实惠的政绩。

三、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力解决政绩观错位背后的思想认识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完善制度保障、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引导党员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从而推动事业发展。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性修养。形式主义等政绩观错位的问题,在根子上是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首先,要从思想根源上破解政绩观错位所导致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就要树立正确思想认识,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行动中。习近平指出,“要教育引导干部一开始就想明白当干部为什么、在岗位干什么,走好从政第一步。”通过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彻底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政绩观错位问题。

其次,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形式主义等问题的主要表现是用形式代替落实,以光鲜外表掩盖矛盾问题,其根本原因是不讲政治。习近平指出,“讲政治最根本就是要讲党性”。提升党性修养不是空喊口号,最重要的是在行动实践中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正如习近平强调的,“只有站在政治的高度,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才能领会更透彻,工作起来才能更有预见性和主动性”。要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行动中,扎实地推动工作取得进展。

再次,要强化宗旨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人民至上,贯彻人民立场。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化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认识,把为民造福作为树政绩的出发点和归宿,“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第二,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习近平指出,部分党员干部丧失斗争精神、不敢担当的两种表现:一是只做“太平官”、当“老好人”,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首畏尾,什么都等上面部署,更有甚者,即使有部署、有政策,也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情况弄不清、工作没思路;二是工作敷衍应付、作风飘浮,抓而不细、抓而不实,仍然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当“庙里的泥菩萨”,面对风险挑战,百般推脱、左躲右闪,甚至临阵脱逃。这些都是由于对斗争的准备不足,造成了政绩观错位和责任心缺失。

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针对部分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遇到斗争“打摆子”的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发扬斗争精神,坚决纠正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现象。一方面,发扬斗争精神要明确斗争方向。习近平强调:“我们讲的斗争,不是为了斗争而斗争,也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斗争,而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知重负重、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因此,党员干部要聚焦危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风险挑战,聚焦阻碍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风险挑战,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科学预判问题的表现形式与发展趋势,该斗争的就要坚决斗争。

另一方面,发扬斗争精神要落脚在提升斗争本领上,确保发扬斗争精神不是空谈。要保持战略定力,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时刻练就为民担当、为民造福的斗争能力和斗争本领,同时,还要找准斗争的主要矛盾和关键节点,在方法上坚持灵活机动,推动斗争不断取得实效。

第三,完善制度保障,深化落实机制。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正确政绩观真正落到实处。习近平强调,要通过清晰的制度导向,“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首先,要健全干部的选任、监督机制,尤其注重选人用人的导向。要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要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并在干部选任、监督中进一步明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政绩不作数、不能取;政治意识不强、作风建设不到位的党员干部不能选、不能用。

其次,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规范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保障。对政绩的评价考核,不应简单关注各类数字指标,而应重点关注党员干部为民办事、为民造福出了多少点子、落实了多少政策、取得哪些实效。评价考核从细处着眼,注重群众的口碑,立足于实际付出和工作实效,规范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实行责任制,落实问责制度,做到能上也能下,让“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无处遁形。

最后,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成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要重点关注党员干部为群众干了哪些实事好事。习近平强调:“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使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的干部,不仅不吃亏,而且受到鼓励、褒奖、重用”。着力改变多干多出事、少干少出事、不干不出事的逆向激励,优化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正从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以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眼入手,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作者:张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姜迎春,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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