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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娥:21世纪越南马克思主义研究:路径与成果
来自:         发布日期:2019/04/02   点击量
    20世纪初,越南革命领袖胡志明前往欧洲、美洲和非洲,为越南寻找救国之路,最终把马克思主义带回越南,在越南开始了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进入21世纪以来,越南在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经验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本国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成果。越南马克思主义创新成果来源于越南社会主义实践,又反作用于越南社会主义实践,对越南的革新和发展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一、越南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路径

  从越南马克思主义研究历程看,21世纪前主要是翻译和宣介马克思主义,由越共中央组织全国科研人员进行研究和发布成果,以统一全国的思想理论并指导越南革新按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越南马克思主义探索和创新主要通过四个路径进行。

  1.注重总结本国革新经验

  越南的政治革新与经济革新同时启动于越共六大。进入21世纪后,每逢越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越南马克思主义研究机构都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总结本国革新经验,为起草大会政治报告做准备。通过这个路径,越南不断深化和丰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逐步形成了具有越南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越共九大(2001年)前后,越南相关部门设立了多个国家级课题,发动全国理论工作者对越南社会主义建设进行全面总结,为撰写九大政治报告做准备。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阮德平教授主编的国家级1号课题《关于社会主义与越南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2003年6月由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出版),反映了越共理论家对马克思主义和越南社会主义的认识,是越共把马克思主义运用于越南实际,并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得到的符合越南特点的成果。

  越共十大(2006年)召开前,越南理论界又对20年来的革新理论与实践进行总结,以此为据提出越南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方向。越共政治局委员、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苏辉若等主编的《1986~2005年党的理论思维革新过程回顾》(上、下册),分别由越南国内研究政治、经济、文化、党建、外交和军队建设等方面的顶级专家撰写,2005年由越南政治理论出版社出版。该书回顾了1986年以来越南革新的历程,集中反映了越南理论界对革新20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党建、外交和军队建设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为越共十大报告提供了实践经验的总结。

  2011年越共十一大召开。从2008年初开始,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就受命召集全国理论研究力量,设立多项研究课题,由学者和各级干部总结越南经济社会的实践和理论,形成各领域和地方的分报告后提交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由其提交一份总报告给越共中央政治局和十一大文件起草小组,作为大会政治报告和各项路线方针制定的依据。与十大前不同的是,十一大前越南理论研究成果越来越多,成果内容开始更多地关注越南政治系统的革新,旨在为越南政治体制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提供理论依据。

  2016年1月召开的越共十二大,其政治报告的起草延续了此前的做法。报告起草小组对越南社会主义革新30年和过去五年来的实践分别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提出了越南革新的五点经验,还就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等理论做出新的阐释。越共十二大报告还重新归纳了越南社会主义的特征,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越南文化、外交、国防和安全、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新观点。[1]

  2.与各种错误思潮做斗争

  越南的革新始终伴随着与各种错误思潮的斗争而不断发展,并且往往与中国出现的思潮密切相关。中共十七大召开前,中国有人宣扬民主社会主义思想,越南理论界也受到影响,再次讨论越南的“道路选择”问题。针对这种现象,原越共政治局委员、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阮德平在《人民报》发文指出:“尽管世界变了,但时代没有变。我们党、我国人民和我们国家,依然坚持走时代之路——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时代就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代。”[2] 阮德平的上述文章在关键时刻为越南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方向定了调。

  越共十一大要对1991年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建设纲领》进行补充和修改,有人乘机再次攻击马克思关于经济社会形态的理论和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越南理论界再次出现理论交锋。越共中央阮富仲、苏辉若和阮德平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顶住各种压力,最终继续保留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的名称,只在其后加上了“2011年增补”。新纲领继续强调当前越南依旧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形势依然复杂。值得注意的是,十一大报告在表示越南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时,对坚持“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意见分歧很大,最终采取大会表决的方式,结果因65%的人反对而未将这点写进报告。不过,也有不少人对“采取投票方式对理论观点进行表决”的做法表示异议。[3]

  在越南革新进程中,出现了“马列主义已经不适合越南”的论调。越共《共产主义杂志》2013年底刊登了该社总编辑武文福的文章,驳斥了“马列主义外来且来源于西方所以不再适合越南”的错误观点。武文福指出,我们有充分的依据肯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是科学和革命的学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且拥有时代价值,与胡志明思想已真正成为越南共产党领导越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保卫祖国的思想理论基础和革命行动指南;马列主义是正确的学说,也是特定历史环境和时代条件的产物,因而不能针对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所有问题做出充分、具体、细致的解答。因此,应将马列主义视为需要不断补充和发展的开放性学说,在运用这一学说的基本原理时务必基于每个国家的具体历史条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运用。越南革命取得的历史性胜利,正是基于越南党和人民对马列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同时也为马列主义的发展做出了贡献[4] 。

  2016年越共十二大召开前,越南思想界再次出现激烈的争论,要求越南重新选择道路,再次出现马克思主义不适合越南等论调,越共中央机关杂志、军队杂志等刊登多篇批驳文章。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席黎有义发文指出,与各种错误和敌对观点作斗争是当前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的是挫败敌对势力的阴谋和“和平演变”以及党内的“自我转化”,巩固党内思想的统一和社会的共识[5] 。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副主席武文贤发文指出,当前敌对势力在思想领域散布的观点有:攻击党的思想基础即攻击马列主义,说什么“马列主义是外来的,不适用于越南”,妄言“是胡志明错误地把马列主义引进越南来”,认为“胡志明引进马列主义导致越南阶级斗争,造成兄弟间互相残杀”;攻击党的路线和政策,提出“越南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是错误的”,主张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建设民主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学习瑞典、芬兰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热衷于改良主义与和平过渡;否定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观点,认为工人阶级是没有学问的人,因而其领导者只会宣扬暴力和专制,没有能力领导当代科技发展的新社会;否定社会主义的目标、理想、道路,抹黑社会主义,认为越南社会主义正彷徨在十字路口,迟早要走向资本主义;否定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成就,抹黑党的领导,以人权为借口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等。[6]

  3.交流和借鉴他国经验

  越南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注重与其他国家的交流,积极借鉴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益经验。

  2000年,中越两国理论工作者分别在北京和河内举行关于两国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对社会主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进行深入交流。中越两国都派出政治局委员发表主旨报告,并邀请两国理论界的知名专家与会,参会论文汇编成文集《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李慎明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从2003年开始,每年轮流举行中越两党高层理论研讨会,分别就两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增长模式、执政党建设、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问题进行交流,截至2015年共举行了11届研讨会。越南非常重视中越研讨会的理论成果,每次都把参会论文翻译出来刊登在杂志和网络上,并且把这种交流模式扩大到其他国家,目前已与古巴、老挝等国建立了类似的理论研讨机制。

  越南理论界还通过多种渠道,与其他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就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交流。例如,中越两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创办“中越马克思主义论坛”,受到越南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该论坛从2013年起发展成为涵盖中国、越南、老挝、古巴和朝鲜等国学者参与的“社会主义国际论坛”,每年轮流在相关国家召开。这些交流为越南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理论创新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启示。

  4.举办相关理论研讨会

  在本国和国际共运的重要时点,越共中央及其下属主要理论研究机构都要举行相关理论研讨会,促进理论研究工作不断跟上时代步伐。例如,在胡志明诞辰100周年、110周年和120周年、越南共产党建党80周年、《共产党宣言》发表160周年和170周年等重大事件纪念时间都举行大型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学者共同对相关人物和理论进行探讨。

  2017年是十月革命爆发100周年,越南举行了多场纪念活动。2017年8月17日,越共中央党校举办“纪念俄国十月革命100周年与一个世纪的现实社会主义:历史价值与时代意义”国际学术研讨会,邀请来自中国、俄罗斯、老挝和古巴等国专家出席。2017年10月26日,越共中央宣教部、中央理论委员会、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和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在河内举办“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成为现实100周年——历史价值与时代意义”国家级学术研讨会。2017年10月18日,越南《共产主义杂志》、《人民军队》和新闻宣传学院举办“俄国十月革命的历史和时代意义”研讨会,与会领导、专家达成共识:俄国十月革命是具有历史和国际意义的重大事件,革命的成果是各国社会主义道路的起点;从十月革命、社会主义阵营建设事业、苏东剧变以及从当今社会主义改革、革新获得的经验教训和规律总结,都对科学社会主义、各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发展道路十分有益,并将继续创造性地运用到各国的现实中去。

  2017年11月5日,越共中央举行十月革命100周年纪念大会,越南党政现任和前任领导人以及曾经在苏联或俄罗斯留学或工作的越南人代表约3500人出席。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纪念大会上说:“纪念俄国十月革命,让我们更清楚认识到这场革命给人类带来的巨大价值和贡献,更深刻认识到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崩溃所带来的血的教训,更坚定走党、胡志明和越南人民选择的面向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革新道路。”阮富仲说,30多年来,越南取得了巨大成就,这是在坚持、创新运用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基础上进行有原则、活跃的革新过程所取得的结果,同时也是每个越南人深刻认识伟大的十月革命对越南乃至世界革命所具有的历史意义及现实价值的基础。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在《共产主义杂志》发文认为,十月革命的时代意义和宝贵经验是具有持久价值的无价之宝,继续为越南革命和人类进步注入活力;“无论世界如何变化,十月革命依然是社会主义力量的象征。”[7]

  尤其在纪念十月革命100周年和马克思诞辰200周年背景下,越南众多学者在《共产主义杂志》等刊物发表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在以下几方面有突破:一是继承和创造性运用马克思社会经济形态学说;二是深入认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对越南革新的指导意义;三是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的辩证关系理论分析越南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二、越南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成果

  越南共产党在革新实践中不断丰富和更新对越南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和特征的认识,并逐渐形成了关于建设越南经济、政治、文化、外交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一系列观点。

  1.充实和发展胡志明思想的内涵

  在1991年召开的越共七大上,越南首次正式提出“胡志明思想”,并在此后对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越共九大和十一大丰富和充实了胡志明思想的内涵。越南共产党认为,胡志明思想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但又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越共十一大通过的《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增补)指出:“胡志明思想是关于越南革命的基本问题的全面而深刻的系统观点,是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于我国的具体条件的结果,它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民族的优良传统价值,吸收了人类文明的精华;它是我们党和我国人民无比巨大而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照亮我国人民争取革命事业胜利的道路。”[8] 越共十二大报告未对胡志明思想进行论述,但强调越南共产党长期把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作为党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越南理论家对胡志明思想进行了深刻挖掘和系统总结。双成认为:“胡志明思想是一个宏大的体系,覆盖诸多领域,涉及众多学科。对它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从党的二大至今的传统分类法,可以把胡志明思想分为:胡志明思想、胡志明道德、胡志明方法和胡志明风格。其中,胡志明思想涵盖胡志明的人文思想、经济思想、政治思想、军事思想和文化思想等。”[9] 基于这样的观点,越南学者从政治、党建、经济、文化、教育、外交和军事等领域挖掘胡志明的论点,并结合历史背景和实践加以论述和发展,从而逐渐形成胡志明在各个领域的思想理论。双成认为:“胡志明思想、胡志明道德、胡志明方法和胡志明风格构成了胡志明思想体系,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互为辩证关系。”[10] 越南理论家、《共产主义杂志》主编左玉晋认为:“胡志明从一个爱国主义者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正是因为从马克思列宁主义得到感悟,把握了时代的精神和发展趋势,坚定地把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的目标相结合。可以明确的是,胡志明思想不仅仅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创造性地运用于解决越南革命任务,而且还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他能够解决国家在新的历史时代条件下在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是我们党和我们民族的无比宝贵的重大思想和理论成果。”[11]

  2.形成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理论

  越南共产党认为,当前时代依然是十月革命开创的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代。越南共产党根据越南的情况和当今时代的特点,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尤其是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把当前越南的发展阶段定位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越南理论家认为,马克思的五种社会经济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每个国家可在时代和民族的历史条件下跳过某一种形态,越南跨越了奴隶制社会经济形态及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12] 越共九大把本国的发展阶段定位为“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即跨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占统治地位的阶段,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经过完全的资本主义制度占统治地位时期,就直接向社会主义制度跨越。

  针对那些认为越南过早进入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想,越共原中央委员、越南社会科学院原院长阮唯贵指出:要正确认识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它是指人类社会的历史从总体上看经过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目前正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个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过渡,而非指每一个国家都需要经历这些发展阶段;根据社会发展动力不平衡的规律,在一定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有一些国家不经过某个发展阶段,如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封建主义直接就在奴隶制度中生长,而美国不经过封建主义社会阶段,越南则没有经历奴隶社会阶段,也可以跨越资本主义阶段而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因此,必须与那些攻击列宁的学说、攻击越南走社会主义道路过早而妄图实行资本主义的思想坚决作斗争。[13]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增补)明确指出:“我国正向社会主义过渡……当前阶段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并存,既合作又斗争,为了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而进行剧烈的竞争。各国人民为了和平、民族独立、民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斗争,尽管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是将有新的发展。按照历史进化的规律,人类一定会到达社会主义。”[14] 该纲领还明确了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任务和方向,即经济上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组织经营方式和多种分配方式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文化上要建设先进而富有民族特色,全面发展,多样化而统一,富有人文、民主、进步精神的越南文化;政治上要建设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保证民主能够在各级、各部门的现实生活中得以体现。[15] 越共十二大报告继续坚持越南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观点。然而,越共并未明确越南何时完成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也未明确是否“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结束就意味着进入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只提出到21世纪中叶把越南建成现代化方向的工业化国家。关于越南是否还应把当前发展阶段定位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至今依然是理论界争论的一个问题。

  《共产主义杂志》副总编范必胜认为:在跨越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在经济上应发展多种经济成分,调动资金、技术、管理等一切生产潜能,提高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政治上应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保持政治稳定,其中越南已经承认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要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并取得了成功,但在国家、文化、社会等其他领域仍都强调社会主义性质,如此造成了理论与实践脱节,难以协调和落实。因此,他建议:越南在过渡时期应集中建设四大支柱——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定向的法权国家,社会主义定向的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定向的民主社会。[16]

  3.深化对越南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

  什么是社会主义?这是越南长期探讨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最重要、最基本的质的特征就是比资本主义具有更高的发展阶段、许多优越性的品质,诸如更加富裕、更加公平、人民更加幸福等。[17] 在越共对本国社会主义的认识越来越贴近现实的基础上,越共十一大最终将过渡时期的越南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概括为八个方面:“我们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建立了以现代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生产关系的高度发达的经济体制;建立了浓郁民族特色的先进的文化体制;人们生活温饱、自由、幸福,并具备了全面发展的条件;全体越南各民族平等、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建立了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与世界各国人民建立了友好与合作关系。”[18]

  越共十一大报告提出了建设越南社会主义的八个基本方向。一是大力推进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使之与发展知识经济、保护资源和环境相结合。二是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三是建设先进的、富于民族特色的文化;提高人口的素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公平。四是保证国防牢固、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安定。五是实行独立、自主、和平、友好、合作和发展的对外路线;主动而积极地融入国际社会。六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实行民族大团结,加强和扩大民族统一阵线。七是建设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八是建设廉洁、坚强的党。

  越共十一大报告指出,在落实上述基本方向过程中要把握和解决好八大关系:革新、稳定和发展之间的关系;经济革新和政治革新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定向之间的关系;生产力发展与建设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经济增长与文化发展、实现社会进步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与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之间的关系;独立、自主和融入国际之间的关系;党的领导、国家管理和人民做主之间的关系。[19] 在此基础上,越共十二大补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20] 因而可以把处理好上述九大关系看成目前越南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给出的答案。

  4.确立越南经济体制革新的目标

  越南经济体制革新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越南共产党领导下的按照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

  越共九大明确提出了“越南跨越资本主义制度,但可以接受和继承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人类文明成果,包括一定程度上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但不让其占有统治地位”的观点,并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概念,规定“社会主义定向的、由国家管理的、按市场机制运行的商品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

  越共十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本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2008年3月,越共十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议:《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决议》。该决议提出:“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高度发展,但是它本身并不等同于资本主义……要把市场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手段”;现代市场经济是建设社会职能的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标的手段。[21] 至此,越南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充分肯定了市场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越共十一大报告强调: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推动经济结构重组、改变增长方式、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前提,是未来十年的“三个战略突破”之一。在此基础上,越共十二大对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给出了明确的定性:“越南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是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经济体制,同时保证社会主义的方向与国家的每个发展阶段相符合。它是现代且融入国际社会的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管理下、由越南共产党领导,旨在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具有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符的进步的生产关系;它有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济成分,其中国家经济占主导地位,私人经济是经济的重要动力;各种经济成分的主体是平等的,按照法律进行合作和竞争;市场在有效调配资源方面发挥主要作用,是解放生产力的主要动力;国家的资源要根据战略、规划和计划并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分配。国家发挥定向、建设和完善经济体制的作用,创造平等、透明和良好的竞争环境;通过使用国家资源、各种工具和政策来定向调节经济,推动生产经营和环境保护;在发展的每一个过程和每一项政策中,都要落实社会进步和公平。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人民的当家作主的作用。”[22] 以上表述中关于社会主义的定向性体现在五个方面:有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管理,由越南共产党领导,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确定适当的生产关系以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在发展的每一个过程和每一项政策中都要落实社会进步和公平等。[23]

  5.提出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观点

  在1994年越共中央七届中期会议文件第一次正式使用“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概念基础上,越共十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作为越南政治系统革新的目标和方向,这表明越南致力于探索本国政治革新的独特思路。在2011年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增补)中,对越南国家的性质和内涵再次做出明确表述:“我们国家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国家所有权力属于人民,其基础是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联盟和知识分子队伍。国家权力是统一的,国家在行使立法、行法和司法权时,有分工、配合和监督。国家颁布法律,并通过法律来组织和管理社会,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24] 越共十二大报告援引越南2013年新版宪法的表述——“越南社会主义国家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强调继续建设和完善在党的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是政治系统革新的重心。[25]

  所谓“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简单说就是“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国家”,旨在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把越南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纳入法律框架,做到“党通过宪法和法律来领导国家和社会”。越南理论家冯友富、阮文邓、阮日通指出:“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是一种社会主义国家的模式,是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联盟的基础上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而建立起来的属于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国家。在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逐渐形成过程中,具有以下特征:国家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国家所有的权力属于人民,其基础是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的联盟;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承认法律的至高无上地位,法律支配国家和社会,国家不能在法律之上或者法律之外颁布法律;国家的权力是统一的,国家在行使立法、行法和司法权时,有分工、配合和监督;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具有工人阶级的本质,同时具有深刻的人民性和民族性;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政治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基础是民族大团结,并在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必须保证彻底的社会主义民主,而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决定意义。国会是人民最高的代表机构、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代表机构,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并且是最高的监督机构,尤其是对国家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政府对国家的各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和外交等任务进行统一管理。司法机关的中心是法院系统,要按照‘独立地进行审判、会审、判决,并且只遵循于法律’的原则活动;人民法院集体判决并且按多数来决定;当事人和被告的权利得到保障。”[26]

  越南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这是越南共产党在“民主”与“集中”之间找到的一个新的契合点。建立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主要内容就是把越南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权力用法律框架加以明确和约束。目前,关于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理论还不完善,尤其是如何处理党的领导和国家的管理方面,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还存在问题,越南学术界至今也还在争论中。[27]

  除上述几方面的理论观点外,越南共产党还提出“建设富有浓郁越南民族特色的文化”、“建设团结共识的社会”等观点,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如“防止党员干部的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等。

  三、简短的结论

  进入21世纪以来,越南马克思主义研究较为活跃。通过总结本国的革新经验,与各种反动或错误的思潮做斗争,积极借鉴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益经验,举办国际共运历史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理论研讨会,越南马克思主义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

  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越南已经从强调把握好马克思主义变为强调马克思主义的运用要符合越南实际,因而其马克思主义研究与政治、经济革新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从越南社会主义道路探索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创新成果显著。这主要体现在不断充实和发展胡志明思想的内涵,形成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理论,深化和扩大对越南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确立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革新目标,建立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

  21世纪以来的越南马克思主义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尽管其中有些理论相对成熟,但大多依然存在争议。越南一直面临着各种历史、现实及其国内外比较复杂的局势,各种思潮和思想斗争经常伴随越共各次党代会且显得异常激烈。由于意见分歧较大,越南的理论总体上未能跟上实践发展的要求,至今未能像中国一样形成一整套关于本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比较成熟、系统的思想体系,越共多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对理论研究和创新的不足,认为“理论研究及实践总结工作未能阐明有关执政党、有关社会主义及我国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若干问题”[28] 。在越共十二大上,越共中央总书记强调加强对实践的总结和研究工作,这为越南党和国家的决策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

  什么是社会主义?这是越南长期探讨并将继续探讨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预计今后越南将以胡志明思想为核心,进一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运用于越南的革新实践,不断总结越南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构建一套越南关于社会主义和越南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体系。

 

  注释:

  [1]潘金娥:《从越共十二大看越南革新的走向》,《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6年第1期。

  [2]〔越〕阮德平:《继续坚定、创造性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政治学研究》2007年第4期。

  [3]潘金娥:《越南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路径与成果》,《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5期。

  [4]〔越〕武文福:《马列主义是否“外来且来源于西方所以不再符合越南”》,《共产主义杂志》2014年第1期。

  [5]〔越〕黎有义:《要分辨敌对观点和那些与党的观点和路线不同的意见》,《全民国防》2013年第12期。

  [6]http://www.vietnamplus.vn/nhan-dien-dau-tranh-voi-cac-loai-quan-diem-sai/234924.vnp.

  [7]《越南、古巴纪念十月革命100周年》,《烟台日报》2017年11月9日。

  [8]《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1年3月4日。

  [9]〔越〕双成:《胡志明思想的概念和体系》,《共产主义杂志》1993年第1期。

  [10]〔越〕双成:《胡志明思想的概念和体系》,《共产主义杂志》1993年第1期。

  [11]http://www.baomoi.com/Kien-dinh-va-van-dung-sang-tao-chu-nghia-Mac--Lenin-tu-tuong-Ho-Chi-Minh-trong-thoi-ky-qua-do-len-chu-nghia-xa-hoi-o-nuoc-ta/122/5557436.epi.

  [12]〔越〕武文福:《马列主义是否“外来且来源于西方所以不再符合越南”》,《共产主义杂志》2014年第1期。

  [13]〔越〕范文德等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代》,越南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33~337页。

  [14]《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2011年版,第70~71页。

  [15]《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1年3月4日。

  [16]〔越〕黎氏清霞:《当前越南跨越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过渡》,越南《共产主义杂志》网2017年8月31日,http://www.tapchicongsan.org.vn/Home/Thong-tin-ly-luan/2017/46678/Qua-do-len-Chu-nghia-xa-hoi-bo-qua-che-do-tu.aspx。

  [17]李慎明主编:《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55页。

  [18]《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1年3月4日。

  [19]《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2011年版,第70页。

  [20]潘金娥:《越共十二大提出革新发展“九大关系”》,《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3月31日。

  [21]越共中央宣教部:《十届六中全会决议研究资料》,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2008年版,第68~69页。

  [22]《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2016年版,第102~105页。

  [23]潘金娥:《越共十二大提出革新发展“九大关系”》,《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3月31日。

  [24]《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越南共产党电子报》2011年3月4日。

  [25]《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2016年版,第175页。

  [26]〔越〕冯友富等主编:《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中的术语解读》,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2016年版,第229~231页。

  [27]潘金娥:《越南政治权力结构特征探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7年第6期。

  [28]《越南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国家政治出版社2011年版,第172页。

 

  (作者:潘金娥,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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