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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有效治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论述
来自: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7/03/13   点击量

 

    内容提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方略一个标志性的核心理念,不仅揭示了面向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根本性的历史课题,而且全面拓展了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大业的思想视野,展示了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话语体系的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关 键 词: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有效治理

  作者简介:何显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与地方政府行为等。

   标题注释:中宣部2015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四个全面’战略和‘八八战略’研究”(编号:2015YZD11)。

  期刊名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印期号: 2017年01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国改革发展和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整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其中,“国家治理体系”无疑是一个标志性和范式性理念,展现了一种兼顾中国特色和世界潮流的国家治理新视野,为开启中国改革发展和国家治理新境界提供了重要的思想遵循,也为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话语体系创新提供了极大的思想理论空间。

  一、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性课题

  在经历了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剧烈变革之后,中国进入到了一个特殊的重大历史关口。一方面,建立在长期高速增长基础上的社会财富的惊人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特别是社会各个领域涌现出来的创造活力,都使今天的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另一方面,传统发展模式日益深刻地暴露出来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长期积累的各种社会矛盾的释放,以及外部环境的深刻演变,都使中国改革发展面临的挑战的艰巨性、复杂性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程度。

  实践证明,发展起来以后遇到问题并不比发展起来之前少,甚至表现得更加复杂。发展起来之前,国家治理面临的种种问题似乎都与贫困、经济资源不足相关,人们因此很容易形成一种朴素的观念,相信经济发展起来以后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然而,现实却是,发展起来之后,当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中国的高速增长之后,中国经济却不可避免地进入到了一种新常态,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巨大压力,迫切要求我们以新的发展理念治理传统发展方式积累的诸多顽疾,重构中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难度,远远超过了发展初期的“放水养鱼”;发展起来以后,原先简单的温饱需求为日益多层次、多样化的需要所替代,普遍的贫困逐步为显著的社会分化所替代,如何在社会分化的基础上形成新的整合机制,健全发展的共享机制,跨越中等收入的陷阱,奠定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现实课题;发展起来之后,社会多元利益的分歧和社会冲突的增长,迫切要求健全民主法治秩序,有效治理腐败的蔓延,真正将权力纳入制度的笼子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可预期的政治制度框架;发展起来之后,文化价值观念的碰撞、冲突,社会生活中暴露出来的与大国崛起极不相称的种种现象,迫切要求我们树立大国的文化自信,通过大力塑造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软实力支撑;发展起来后,人们日益深切地感受到了超常规增长付出的沉重代价,生存环境的恶化不仅直接威胁着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社会的心理承受力也达到了临界状态,生态环境的全面治理正以前所未有的压力构成国家治理不得不优先面对的现实挑战;发展起来后,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和世界利益格局的演变,原先基于自身利益乐于见到中国有所发展的西方大国,正在不断强化对中国的戒备、防范、遏制,国际政治、军事、经济博弈日益尖锐,如何有效应对外部挑战,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世界秩序的创新,为中国崛起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同样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各领域新问题、新挑战的大量涌现,表明现有的治理体制、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都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更进一步讲,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问题的相互交织、相互转化,国内问题与外部挑战的相互渗透、相互制约,正在不断考验着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性。概言之,发展起来之后,国家治理问题已经极大地凸显出来,成为与发展同样重要的公共事务,成为影响改革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发展和国家治理的这种特殊境遇,决定了当下中国迫切需要凝聚、勾画国家治理的总体方略,避免在重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失误。为此,党的十八大深刻总结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提出了“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重大命题,三中全会进一步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显然,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念和思路,已经全面贯穿于“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实践总体布局之中,贯穿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贯穿于改革发展的各事业之中,构成了实施国家总体性治理的核心理念。

    国家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的规则系统,是规范和引导社会多元主体行为选择的基本准则,是整合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利益和意志的基本依据。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是国家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过程,是国家治理的理性化过程。建国以来我国与工业化技术相关联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但国家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转型相对滞后,特别是经过十年动乱的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建设停滞不前,社会各领域百废待兴,国家治理面临巨大挑战。邓小平同志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总结,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于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础上,开启了国家治理步入制度化轨道的进程。一方面,在推动计划体制走向市场体制的过程中,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地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倒逼作用下,我国对社会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推动了国家治理朝着法治化、民主化方向的发展。从总体上讲,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国家治理能力也得到了不断增强。但必须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体系所作的调整,大多是一种适应性调整,遵循的是一种“倒逼”逻辑,而无论是改革遭遇的瓶颈效应还是社会各个领域积累的诸多深层次矛盾,都迫切要求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从某种意义上讲,过去30多年来中国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打破旧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性改革逻辑,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改革的基本方式,是根据加快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对相关的体制机制进行适应性调整,而很难立足于现代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对各个领域的制度建设进行总体性设计,许多制度建设成果也往往因此而流于碎片化。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中国改革的战略重点已经合乎逻辑地从“破”转向“立”,即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础上,根据现代化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挑战,增强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理性自觉,从战略高度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统筹安排,已经成为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

  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制度体系”的重要范畴,明确提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同志又进一步提出“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三中全会之后,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指出:“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提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次全会在邓小平同志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⑦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的大智慧。只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与保持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充分保障个体自由权利与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机统一。与此同时,国家制度体系的成熟,是发展道路以及指导发展的理论体系成熟的最终体现。科学的理论只有成功地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才能对社会发展进程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而发展道路的自信也必然建立在制度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显著绩效基础之上。就此而言,能否通过自觉的国家制度建设,逐步建构形成既能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生态协调发展,又能有效应对未来各种严峻挑战的国家制度体系,既是衡量全面小康社会以及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也是实现这些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命题的提出,标志着执政党适应中国现代化的总体进程,审时度势,以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以全面增强现代化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从技术层面来理解和把握现代化建设,不可避免会给现代化建设烙上部门现代化的烙印。将几个部门从整个社会有机体抽离出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点,虽然能够短时期取得一些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往往并不足以带动整个生活秩序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变革,而且缺乏制度体系和思想观念变革的支撑,重点部门的现代化也必然会遇到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障碍。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更多地采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更为宏大的概念来表述现代化建设目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布局从“两个文明”一起抓,逐步扩展演变为“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五位一体”的布局,我们对现代化的认识逐步深入,不断强化了现代化进程的整体意识。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07年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些都不断丰富了对现代化内涵的理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命题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开始从整个国家治理的宏大视野中来审视和谋划现代化的总体进程,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以制度体系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代表着常态化的国家治理创新走向。“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说到底是要提升用制度治理国家的能力,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治理步入成熟化、定型化或者说常态化的轨道,保持国家的长期繁荣和动态稳定。显然,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使中国这样一个国情极为特殊的巨型国家借助一整套制度体系得到有效治理,打破“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率,开创长治久安之路,无疑将彻底改变中国这一文明古国的历史命运,因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识。

    构建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在人类社会主义实践进程中是一个未竟的重大课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虽然也发生了严重曲折,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的进展尤为显著。”①世界社会主义实践和建国60多年的历史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并不等同于国家的有效治理,经济发展取得显著的成就也不能自动将国家带入良好的治理状态。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竞争,说到底是一种围绕国家治理的有效性的制度竞争。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在能够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出经济社会发展的创造性活力,并有效实现社会主义昭示的超越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从而真正显示出资本主义制度体系无法比拟的国家治理绩效,才能真正告别初级阶段,进入较为成熟的社会主义实践境地。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②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极其庞大而艰巨的历史性课题。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上,至少包含三重重要内涵:其一,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完成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变的重要标志,表明中国共产党已经将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奠基于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上。其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预示着适应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体制转轨,国家治理结构所发生的深刻变革,那就是在政府引导市场发展和社会成长的过程中,以有效的制度体系构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的合力。其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预示着在经历了30多年社会动员式的超常规增长之后,中国将围绕国家治理方式的现代转型,以完善的制度体系推进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走向成熟化、定型化。从总体上讲,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新格局,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更能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③。因此,如果说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共产党面临的社会主义实践最重大的历史课题,是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话,那么,面向未来的几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最根本的历史课题,就是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怎样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有效治理。

  在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和发展的时空间环境都极为特殊的国度,探索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努力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有效治理,是一个极其宏大的人类社会创新实践,既没有现成的理论答案,也没有可以直接移植的实践经验。这一伟大实践,需要在充分吸纳人类以往国家治理智慧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治理面临的种种现实挑战,以国家治理的有效性为根本准则进行持续性的探索。所谓国家的有效治理,一方面意味着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能够有效支撑中国破解改革发展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巨型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奇迹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另一方面意味着这种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对长期困扰人类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难题作出积极的回应,创造出更利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环境,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竞争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有效治理,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命题,作为破解中国改革发展一系列难题的顶层设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全面深化,必将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全新的历史境界。

  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视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语境。国家治理体系的提出,毫无疑问,顺应了全球化时代、互联网时代“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的公共生活变革趋势,但这一概念绝不是对西方相关话语的简单借用,其核心要义也不在于严格区分“治理”与“管理”、“统治”,更不是简单地摒弃“管理”、“统治”而进入一种新的治理模式,而是要适应现代化的总体进程,不断完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有效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推动社会主义实践进入成熟化、定型化的境地。

  显然,仅仅从“第五个现代化”的视角来理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并没有真正深刻认识这一概念的范式性意义。我们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出,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现代化是一个多方面的进程,它涉及人类思想和活动的所有领域中的变化”④。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现代化建设任务是不一样的,人们对现代化的认识和理解自然也有不同的侧重点,总体上会呈现出从表层向深层,从若干方面向有机整体推进的态势。所谓“第五个现代化”,自然是相对于“四个现代化”而言,而“四个现代化”,无论是八大的表述,即“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还是1964年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表述,即“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侧重的都是技术层面,反映的是五六十年代我国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的最紧迫的技术革命要求,以及受此影响形成的现代化视野。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着眼的是整个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⑤

    三、基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改革总体战略

  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提供了一个引领性的核心理念,确立了各领域改革的基本坐标。习近平同志指出,“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⑨

  任何组织的治理体系建构,说到底,不外乎两个核心问题,即“谁来治理”、“怎样治理”?也就是治理主体(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问题,国家治理同样也是如此。推进国家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的现代转型,合乎逻辑构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两大主轴,确立了制度体系建设和创新的基本框架。

  自国家诞生以来,政府就是国家公共权威的化身,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但严格地讲,政府包揽所有公共事务的国家治理体系从来就没有真正存在过。近代以来,市场经济的成长特别是与之相关联的一整套交易秩序的扩展,使现代国家形成了相对独立于政府行政体系的经济秩序,市场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传统民间社会秩序的遗存、市场交易催生的各种私益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成长,逐步演化出了一个相对自治的社会秩序,在微观社会生活管理、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细微利益关系调节等方面,发挥着政府难以替代的功能。在政府、市场、社会的长期互动过程中,现代国家逐步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国家治理结构。

  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进行全面管制,造成经济社会活力的窒息和政府效率低下,是计划体制条件下国家治理难以克服的痼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国家治理结构进行了持续调整,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放松对经济生活的管制,逐步培育出了相对完整的市场经济体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增强,极大地缓解了政府直接组织经济建设的压力;通过放松对社会生活的管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间组织的培育,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也得到初步显现。但随着改革步入攻坚阶段,政府职能转变与市场发育、社会成长的良性互动关系逐步陷入困境,以致每当经济发展面临增长速度下滑的挑战时,我们总是习惯性地以强化政府的资源配置功能、强化政府的行政干预来实现短期经济增长的提速;同样,每当社会矛盾出现某种尖锐化的苗头时,我们往往又自觉不自觉地动摇对社会组织及其社会治理功能的信心,并以强化政府管制和刚性维稳来维持当下的稳定,其结果是政府职能转变徘徊不前,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始终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在深刻反思以往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改革的总目标,为从根本上廓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提供了崭新的理论视野。三中全会提出的15个领域、330多项重大改革,贯穿的主线,正是放权于市场、放权于社会,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功能,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⑩只有确立了市场和社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尊重和保障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相对自主性,促使政府将职能收缩到自身具有特殊优势的领域上来,才能保证政府更好地发挥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经过30多年的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以及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最终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论框架中第一次得到了清晰的界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战略,以及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由此都得到了清晰的阐明。

  国家的治理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无疑为国家治理方式的现代转型,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平等交换原则,打破了身份、地位等因素对交易的限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成为规范交易行为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发展所推动的社会利益分化,客观上也使法律成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底线,就此而言,正如习近平同志在主政浙江期间提出的那样,“和谐社会在本质上也是法治社会”。更进一步讲,国家治理结构从政府包揽一切向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治理转变,同样迫切需要以法律制度明晰和规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维系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相对自主性。因此,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十八大报告阐述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思路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十八大闭幕不久,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面阐发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理念,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随后,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1)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从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总体部署。习近平同志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12),“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13)。如果说三中全会围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改革总体设计,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推进国家治理结构现代化的顶层设计的话,那么,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则可以理解为全面推进国家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两者构成了相辅相成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顶层设计的姊妹篇。

    国家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的规则系统,是规范和引导社会多元主体行为选择的基本准则,是整合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利益和意志的基本依据。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是国家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的过程,是国家治理的理性化过程。建国以来我国与工业化技术相关联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但国家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转型相对滞后,特别是经过十年动乱的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建设停滞不前,社会各领域百废待兴,国家治理面临巨大挑战。邓小平同志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总结,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于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础上,开启了国家治理步入制度化轨道的进程。一方面,在推动计划体制走向市场体制的过程中,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地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倒逼作用下,我国对社会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推动了国家治理朝着法治化、民主化方向的发展。从总体上讲,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国家治理能力也得到了不断增强。但必须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体系所作的调整,大多是一种适应性调整,遵循的是一种“倒逼”逻辑,而无论是改革遭遇的瓶颈效应还是社会各个领域积累的诸多深层次矛盾,都迫切要求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从某种意义上讲,过去30多年来中国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打破旧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束缚,“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性改革逻辑,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改革的基本方式,是根据加快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对相关的体制机制进行适应性调整,而很难立足于现代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对各个领域的制度建设进行总体性设计,许多制度建设成果也往往因此而流于碎片化。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中国改革的战略重点已经合乎逻辑地从“破”转向“立”,即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础上,根据现代化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挑战,增强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理性自觉,从战略高度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统筹安排,已经成为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

  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制度体系”的重要范畴,明确提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同志又进一步提出“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三中全会之后,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指出:“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提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次全会在邓小平同志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⑦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的大智慧。只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与保持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充分保障个体自由权利与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机统一。与此同时,国家制度体系的成熟,是发展道路以及指导发展的理论体系成熟的最终体现。科学的理论只有成功地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才能对社会发展进程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而发展道路的自信也必然建立在制度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显著绩效基础之上。就此而言,能否通过自觉的国家制度建设,逐步建构形成既能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生态协调发展,又能有效应对未来各种严峻挑战的国家制度体系,既是衡量全面小康社会以及现代化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也是实现这些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命题的提出,标志着执政党适应中国现代化的总体进程,审时度势,以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以全面增强现代化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从技术层面来理解和把握现代化建设,不可避免会给现代化建设烙上部门现代化的烙印。将几个部门从整个社会有机体抽离出来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点,虽然能够短时期取得一些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往往并不足以带动整个生活秩序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变革,而且缺乏制度体系和思想观念变革的支撑,重点部门的现代化也必然会遇到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障碍。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更多地采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更为宏大的概念来表述现代化建设目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布局从“两个文明”一起抓,逐步扩展演变为“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五位一体”的布局,我们对现代化的认识逐步深入,不断强化了现代化进程的整体意识。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07年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些都不断丰富了对现代化内涵的理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命题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开始从整个国家治理的宏大视野中来审视和谋划现代化的总体进程,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以制度体系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代表着常态化的国家治理创新走向。“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说到底是要提升用制度治理国家的能力,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治理步入成熟化、定型化或者说常态化的轨道,保持国家的长期繁荣和动态稳定。显然,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使中国这样一个国情极为特殊的巨型国家借助一整套制度体系得到有效治理,打破“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率,开创长治久安之路,无疑将彻底改变中国这一文明古国的历史命运,因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标识。

    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治理话语体系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念,始终立足于坚持中国特色、增强中国自信、完善中国模式,展示了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家治理话语体系的宏大抱负。在此,采用“治理”而不是我们原先更为熟悉的“统治”、“管理”等概念,无疑体现了治国理政的思想视野和思维方式的一次重大跃升,准确地把握了现代政治生活秩序变革的大趋势。众所周知,“治理”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公共领域最热门的词汇,其深刻背景,正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日益突出的全球性公共治理危机。发达国家旨在克服政府失灵的新公共管理实践虽然在短期内刺激了经济的增长,却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化,放大了社会对抗风险,引发了全球性的民粹主义情绪高涨。从之前的“合法性危机”、“民主的危机”,到“911”和金融危机之后的“风险社会”、“否决体制”等思潮,西方现有的国家体制难以适应全球化时代、互联网时代公共事务治理面临的挑战,已经成为欧美思想界相当普遍的共识。(22)与此同时,转型国家遭遇的发展困境与治理失败,也不断印证着新自由主义药方的失灵,提示人们国家治理体系的转型远比人们想象的复杂、艰巨。对“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研究的深化,也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发展中国家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治理结构的缺陷及国家治理能力严重不足,“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面临的严重问题在于包容性缺失,政府职能难以匹配市场,国家权力无法协同社会,精英集团不愿容纳大众”(23)。尽管各国遭遇的治理危机表现形式和体制根源各异,但治理话语在全球范围所引起的共鸣,预示着人类社会正酝酿着进入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深刻变革的大时代。

  中国共产党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视野来锚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坐标,体现了对全球公共领域变革潮流的积极回应,表明立足于中国改革发展实践,我们党日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国家治理面临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风险性,认识到中国迫切需要发挥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需要在健全民主法治治理体制基础上,广泛借助引导、协商、沟通、参与等治理方式来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命题是在中国特殊的语境中生成的,凝结着中国共产党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丰富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制度变革经验,它同西方流行的“治理”概念有着本质区别。严格地讲,西方的“治理”理论是一种后现代话语,带有明显的去中心化、去权威化的倾向。因此,必须避免简单套用西方治理概念来理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来裁剪中国的治理变革实践。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毫无疑问,是适应现代化的总体进程,构建和完善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那样,“我们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24)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命题的提出,丝毫不意味着否定中国现有的国家治理体系,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充满制度自信的概念。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25)。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进复杂的体制变革、应对纷至沓来的各种挑战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执政经验,有足够的自信按照自己意志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26)当然,相对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相对于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建构要求,相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的目标,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还需要广泛借鉴各国的有益经验。毫无疑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领导人民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完全能够建构起一整套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国家治理话语体系,为人类社会治理贡献中国的经验和智慧。

  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话语体系,将充分汲取中国国家治理的历史经验,光大中华民族治国理政的独到智慧。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走过了一条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形成了自成体系的国家治理理念和制度安排,虽然这套治理体系的长期演进存在着路径依赖现象,暴露出了一系列痼疾,导致近代以来中国走向衰弱,但不能否认,其中也积淀着不少独到的国家治理智慧,也反映出某些与中华民族的生存环境、生存方式以及文化性格等相联系的国家治理体系演变的内生逻辑。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明确肯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对中华民族5000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2014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以中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为题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强调,“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独树一帜的灿烂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其中既包括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社会动荡的深刻教训。……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27)这种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预示着中国传统治国理政经验必将成为中国国家治理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要智慧来源。

  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话语体系,将旗帜鲜明地彰显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这其中,公平正义无疑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公平正义是现代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首要价值,更是社会主义超越资本主义最鲜艳的旗帜。一个社会能否通过其制度体系实现对国家的有效治理,取决于制度体系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取决于社会成员对待制度的行为取向。而制度的权威性及其在国家治理中的有效性,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制度承载的公平正义价值。只有当社会成员对制度体系的公平性、正义性形成了广泛认同,对制度保障自身享有平等权利的效力树立了信心,才能逐步生发出对国家共同体的亲近感和归属感,养成尊重和恪守制度规范的行为习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提出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同志就此深刻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28)这就充分揭示了公平正义在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中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首要价值的地位。

    民主既是现代国家公共权威获得合法性的政治源泉,也是市场经济和开放社会条件下多元社会行动主体达成最大限度的政治共识的根本途径。民主作为国家治理基本方式的功能,同样也是现代国家的治理结构所决定的。市场主体的发育壮大,促进了社会个体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的觉醒,当社会成员越来越普遍地希望按照平等契约的原则规范相互之间的关系时,“从身份到契约”便成为社会关系演变的主题,平等、自主、合意的契约原则随之成为人们理解政治关系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再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命题的提出,则无疑为我们坚定制度自信,开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局面打开了新的空间。

  民主说到底是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只有能够切实“运转”起来,在落实和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同时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民主,才能给民众和国家带来福祉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的主线,就是基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有效治理探索民主政治的有效实现形式。理想形态的民主体制并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的民主形式。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最良好的政体不是一般现存城邦所可实现的,优良的立法家和真实的政治家不应一心向往绝对至善的政体,他还必须注意到本邦现实条件而寻求同它相适应的最良好政体”(14)。有效的民主往往并非理想化的、形式上完美的制度架构,而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国情相匹配的特定民主实现形式。只有植根于经济社会发展内在进程,并同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的民主,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15),有效性是习近平同志思考民主政治的重要取向。民主是人类共同的政治理想,但每个国家都必须从国情出发探索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抽象意义上当然可以讲“民主是个好东西”,但从国家治理的现实性讲,只有能够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民主才是真正的好东西。近几十年的世界民主实践表明,仿照发达国家现有的制度形式,设计和建构出一套民主政治制度相对容易,而要让这套民主制度运转起来却很难,要让这种制度体系成功地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更是难上加难。基于国家有效治理的中国民主政治,必须着眼于有效地防范和治理一些国家政治生活存在的种种顽症,如群龙无首、党争纷沓、民族冲突、倾轧内耗,以及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等现象。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16)这种基于国家治理有效性的评价标准,无疑比仅仅用政治普选一个要素来衡量政治体制是否民主,更具有普适意义,也更符合发展中国家推进民主政治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与此同时,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民主政治必然要超越单纯的形式民主,最大限度实现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统一。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17)。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不断完善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等多种民主实现形式,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民主政治发展思路,后选举民主的重要意义得到极大凸显。马克思曾经指出,“民主制是一切形式的国家制度的已经解开的谜。在这里,国家制度不仅自在地,不仅就其本质来说,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现实性来说,也在不断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并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18)所谓“人民自己的作品”,意味着人民的民主权利决不仅仅局限于一种参与挑选国家领导人的投票机会,更重要的是,它是权利的直接行使。这就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能够广泛地参与到基层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过程中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19)

  基于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原则和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方向,习近平总书记高扬了协商民主的地位,强调“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20)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起强大力量。”(21)协商民主这种中国独特、独有、独到的民主实现形式,植根于民族优秀政治文化、植根自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根植于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它与选举民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既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又始终立足于推动国家的有效治理,为中国创新民主实践提供了极大的空间。人类的民主政治实践是一个开放性的探索过程,中国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统一的民主实践,打破西方民主体制那种实质民主与形式民主脱节、行政民主与政治民主分隔的格局,将民主实践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从选举环节扩展到公共事务治理的整个过程,必将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加深民主内涵。更进一步讲,中国以有效治理为基本准则的民主实践,拒绝将某种具体的民主体制、民主实现形式及民主成长路径绝对化,拒绝简单的模式照搬和制度移植,始终立足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和客观条件,在广泛借鉴人类既有的民主实践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包容各种民主实现形式的尝试和探索,最终完全有可能发展形成一种以促进国家有效治理为旨归的治理型民主,为人类民主实践贡献出中国独到的政治智慧。

    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话语体系,将深刻地体现以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提升为导向的实效性准则。“有效性”是中国整个改革开放实践的基准价值。从“发展是硬道理”,到“猫论”、“摸论”;从“三个有利于”标准到“生产力标准”,“有效性”一直是中国改革思路、战略、策略选择的基本尺度。在2016年2月23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要“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三中全会在确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时,特意将“治理能力”凸显出来,与“国家治理体系”并提,更是鲜明地体现了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的有效性取向。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29)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的,不是要脱离实际搞出一整套形式上完美、体系上完整的制度体系,而是始终着眼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破解国家治理面临的现实难题,努力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有效治理。为此,就“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30)建设中的国家治理体系只有逐步展现出有目共睹的国家治理成效,才能使全体人民切实增强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政治认同,增强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凝聚形成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而坚持以有效性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无疑有利于打破对某一种模式或具体制度形式的迷信,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吸纳国家治理的一切有益经验,同时又始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切实提升制度体系的治理效能,并保持制度体系与时俱进的创新活力,以有效应对国家治理面临的纷至沓来的现实挑战。

  注释:

  ①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②习近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日报》,2014年2月18日。

  ③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④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0页。

  ⑤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⑥《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3页。

  ⑦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⑧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⑨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⑩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1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12)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13)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6日。

   (1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76页。

  (1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2日。

  (16)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6日。

  (1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9-40页。

  (19)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2日。

  (20)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2日。

  (2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2日。

  (22)See Charles A.Kupchan,The Democratic Malaise:Globalization and the Threat to the West,Foreign Affairs,2012,91(1).转引自杨雪冬:《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球背景与中国路径》,《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

  (23)时和兴:《国家治理变迁的困境及其反思:一种比较观点》,《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年第1期。

  (24)习近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日报》,2014年2月18日。

  (25)习近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日报》,2014年2月18日。

  (26)习近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日报》,2014年2月18日。

  (27)《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新华网,2014年10月13日。

  (28)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29)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30)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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