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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卫: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生成逻辑与核心要义
来自:《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6期         发布日期:2022/08/15   点击量

人们总是渴望拥有更加美好的现实生活,期待享受更加优质的生存环境,梦想能够沉浸在更加充实饱满的精神世界中。这是亘古不变的人类追求,也是人之为人的本能需要。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殷切期盼个人幸福感的不断提升。出于为人民追求幸福生活指明方向的现实考量,习近平总书记适时提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重大命题,并阐发了为人民美好生活而奋斗的价值目标,深刻揭示了奋斗与幸福的内在关联,揭示了新时代幸福观的价值指向。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复杂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摆脱个人和国家发展的困局,坚持不懈、踏实奋斗的人生观价值观日渐凸显。当前,学界整体上侧重于从奋斗本身是一种幸福的角度研究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突出了奋斗的时代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提出的奋斗幸福观有它深刻的价值观背景与独特的逻辑场域。离开了为谁而奋斗的价值目标,离开了新时代奋斗的逻辑场域,仅仅宽泛地谈习近平奋斗幸福观远远不够。只有遵循其逻辑场域,在深入挖掘新时代奋斗与幸福内在逻辑关联的基础上,深刻揭示其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科学内涵,才能准确地把握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核心要义与重大意义。

一、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是我们党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的“人民至上”价值观的具体理论表达。习近平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政治家的视野深刻洞察到奋斗与幸福之间的逻辑关联,提出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是一个逐步生成的过程。它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导下,受其个人特殊成长经历的历练和影响,在带领人民为新时代人民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的实践中逐步生成的。同时,新时代客观社会条件又为它的确立提供了物质和制度上的保障。

1.特殊的成长经历帮助习近平体会到奋斗与幸福的契合

在习近平的成长过程中,良好的革命家庭教育,为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那段远离家人呵护的“知青岁月”更构成了习近平砥砺人生品格的特殊成长经历。仔细考察这段成长经历,我们发现它在实践与理论二重维度上帮助习近平初步体会到了奋斗与幸福的契合。同梁家河村民多年同甘共苦的奋斗生活也使得习近平切身感受到为人民幸福而奋斗的快乐,这深刻影响了之后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萌生。1969年1月,15岁的习近平奔赴陕西省延川县文安驿公社梁家河插队,在那里生活了7年。在这7年的成长实践中,习近平初步体会到了在奋斗中实现幸福的真谛以及为了人民幸福而奋斗的意义。20世纪70年代的梁家河自然条件十分恶劣,习近平等知青初到梁家河时就面临着洗澡难、做饭难、吃水难等诸多生活难题。面对现实境况,习近平在家人的鼓励下,放弃了“逃避与抱怨”,而是选择主动克服、积极适应,先后过了“跳蚤关”“饮食关”“劳动关”“思想关”四大难关。他下定决心扎根黄土地、做好当下事,希望通过自己的奋斗为当地的老百姓干些实事。在当时,习近平有文化有思想,又吃苦肯干,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被推举为大队党支部书记。他带领村民在村口建淤地坝、在村内办沼气、办铁业社和缝纫社、打深水井等,切实改善了当地人民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风貌。奋斗是艰难的,但正是克服艰难后的精神满足给人带来了幸福感。1975年10月,在他离开梁家河上大学要走的那天,村民们一早就来到习近平居住的窑洞门口自发为他送行,村里还有十多位社员执意将他送到县城并合影留念。7年的艰苦奋斗虽然漫长而艰辛,却因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与爱戴。正是这种来自群众充分认可的精神满足感使得习近平从那时起就真切地体会到奋斗与幸福的契合,而且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初步认识到为人民幸福而奋斗的人生价值和意义。

除上述生动的实践经历外,插队时博览群书的理论学习也使得习近平认识到了奋斗与幸福的契合。青年时期正是一个人汲取知识、需要科学理论指导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期。习近平很好地利用了这一段时间,即使是在繁忙的劳动期间也没有放松学习,他利用白天的劳动间隙读书,利用晚间休息时间点灯苦读。习近平读书种类十分丰富,从《新华字典》到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再到西方文学名著,涉猎甚广。特别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他下了很大的功夫去阅读研究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时期仅仅《资本论》,习近平就读了3遍,并写下了厚厚的18本读书笔记。梁家河的每一位乡亲都用“爱读书”“好学习”来评价习近平。在乡亲们的记忆中,习近平经常在小小的煤油灯下看着“如同砖头一样厚重”的书,他随身携带的军用背包里装的也是厚厚的读书笔记。习近平曾专门回忆过这一段宝贵的学习经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们这代人自小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上山下乡的时候,我15岁。我当时想,齐家、治国、平天下还轮不到我们去做,我们现在只能做一件事,就是读书、修身。‘一物不知,深以为耻’,我给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那个时候,除了劳动之外,一个是融入群众,再一个就是到处找书、看书。”习近平正是从大量的阅读和学习中提升了思想境界,了解到为全人类解放而奋斗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角度走出西方形形色色的虚幻幸福论,切实认识到了奋斗与幸福的紧密关系,为日后提出科学的新时代奋斗幸福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是奋斗幸福观的价值追求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结合我国长远发展目标,人民群众需要以奋斗为力量,尽力排除西方虚幻幸福论的干扰,进而实现自己的幸福生活。就我国面临形势而言:和平演变的阴谋并没有随着21世纪钟声的敲响销声匿迹,反而穿上了隐身衣,裹上了糖衣炮弹不断向我们袭来;西方国家借助饮食文化、电影文化的输出,采取极具迷惑性的方式鼓吹着资本主义幸福天堂,宣扬着以功利主义幸福观、享乐主义幸福观为代表的个人主义幸福论,煽动我国部分民众的情绪,在主观上影响其对幸福感的判断,甚至是对获取幸福方式的选择。加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诸多不稳定性因素在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愈加凸显,更给畸形幸福观的入侵带来了可乘之机。习近平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他指出,意识形态侵蚀的危险,特别是西方个人主义幸福论的入侵为我们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人民群众对幸福的追求需要正确的价值观引导,以努力奋斗为途径实现幸福是对西方享乐主义幸福观的正面对抗和有力回击。

就我国长远发展目标而言:按照新时代“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到21世纪中叶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过100年的艰苦奋斗,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但是全体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仍然面临着诸多的挑战。特别是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资本主导的世界经济形势依旧复杂严峻,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还在不断呈现。习近平指出:“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前景向好,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对困难和挑战、阻力和变数,我们既不能遮掩回避、视而不见,也不能惊慌失措、乱了阵脚。我经常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苦难铸就辉煌。没有一个国家、民族的现代化是顺顺当当实现的。”基于这种情况,广大人民群众唯有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努力奋斗才能突破重重阻力,同时打牢幸福生活的物质和精神基础。根植于国家长远目标的实现,习近平及时提出通过努力奋斗获得幸福的价值观,确保了新时代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正确航向,形成科学的幸福观。

3.新时代的客观社会条件为奋斗幸福观生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并非在任何条件下个人的奋斗都能带来幸福的结果,也并非所有形式的个人奋斗都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奋斗与幸福的结合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而保障了人们能够通过奋斗体会到幸福,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愿意为了人民的幸福去奋斗,从而追求更高层次的幸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一般性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完全能够得到满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特别是对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的渴望变得日益强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物质财富日益丰富的同时,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日渐凸显,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日趋扎实,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保障了人们能在现实中体会到通过诚实奋斗带来的精神愉悦。这一社会现实条件为习近平提出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1月1日,习近平在新年贺词中首次谈道:“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随后的春节团拜会上他又指出:“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基于历史发展的条件,习近平强调了在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建设道路上奋斗对于幸福的重要价值,为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基本内核奠定了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扑面而来,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了大台阶。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14万亿元,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10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13亿人。这些鲜活的数据可以充分证明我国人民有条件向着更高层次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迈进。当人民更加期待精神的富足与愉悦时,也意味着进一步增进幸福感的工作正在不断增加难度。如何才能极大地充实人民精神生活,成为当前社会条件下亟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诚然,充实精神生活的手段与途径十分多样,欣赏美妙的音乐、高雅的文学、神奇的画作等都能够带给人精神上的满足感。但是,要想极大地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上述途径还远远不够。由于奋斗活动本身充满着挑战,这种完成挑战的过程可以不断确证人类的本质力量、凸显人的价值和意义,它所带来的快乐感能够给人以最本真最直接的精神动力。因此,不断奋斗(且因奋斗而不断成功)的生活最能给人以精神满足感,特别是为了人民的幸福而不断奋斗,这种行为本身就有着巨大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能够帮助人们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最终获得精神上的极大满足。这一切客观条件最终保障了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生成。

二、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不仅将奋斗本身作为一种幸福,还强调为了人民的幸福而奋斗才是人的真正的幸福,这是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核心要义。这种幸福观将个人幸福与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自己鲜明的特色超越了包括主观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幸福观在内的其他幸福观,成为新时代我国人民追求真正幸福的科学指南。

1.奋斗幸福观揭示了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在引领人们正确追求幸福的价值观上,习近平结合新时代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特点,在提出“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之后又提出“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这意味着他已经在理想人生观的高度将奋斗与幸福感画上了“等号”,鼓励人们选择为美好生活而奋斗,从奋斗的立场出发对幸福的核心内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这主要是从奋斗本身的特性来阐释人民获取幸福的正确途径,倡导了一种全新的奋斗幸福感。

其一,奋斗幸福感来源于奋斗是一种革命性的实践活动。马克思指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我们往往把对物质世界的改造视为人类不向自然屈服且敢于努力创造的奋斗行为(即奋斗样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层面,人类改造世界的奋斗行为就体现为一种积极向上的革命性的实践活动。人们通过自己的这种奋斗,认识和改造感性对象,实现了意识的对象化,确证了自己本质力量的存在。否则,人的一切想法无论多么精妙,都只能像海市蜃楼一样浮现在人的眼前。正如马克思所言:“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因此,奋斗本质上就是展现人类革命性力量的可靠手段,能够帮助人们区别于动物,确证人之为人的本质力量,促使人们感受“身为高级动物”的自豪。所以,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奋斗不仅能给人带来物质财富,也能给人带来精神愉悦,产生幸福感。

其二,奋斗幸福感来源于奋斗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般的劳动活动往往指较为具体的体力、脑力劳动。而奋斗与之相比则更为抽象,它内在地包含了个人情感的凝聚、美好愿望的表达、对现实生活的要求等,通常我们用奋斗来概括人们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自由自觉地付出努力的所有行为。因此,并非人的所有劳动活动都表现为奋斗的样态,现实的奋斗往往体现为一种创造性劳动。“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类劳动都能得到幸福。比如说,异化劳动不仅不能够给人带来幸福感,相反,它是人类痛苦的根源,是人们坠入无底深渊的幕后推手。正如马克思所讲的那样,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工人们付出了十分艰辛的劳动,但是由于这种劳动带有异化的属性,他们越劳动越失去自己,自然丝毫体会不到劳动彰显自身本质力量的愉悦感。因此,只有消除了异化的创造性劳动(自由自觉的人类活动)才能真正带来幸福。马克思指出,当劳动成为人的自由的生命表现时,它才是生活的乐趣。表现为一种创造性劳动的奋斗是主动的、积极的行为,它扬弃了异化劳动对自身的否定,充分显现了人的自由生命力,能够给人带来强烈的幸福感。

其三,奋斗幸福感来源于奋斗是一种合目的性的活动。奋斗,作为“革命性”和“创造性”的活动,在其展开过程中表现为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是人的自我意识的凸显。“人离开动物越远,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就越带有经过事先思考的、有计划的、以事先知道的一定目标为取向的行为的特征。”任何奋斗都不是盲目的,人们在展开自己的奋斗行为前,已经预先有了自己关于奋斗的设想和计划,因而这是一种带有很强的主观目的性的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奋斗行为本身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人们实现奋斗目标往往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困难,若想合乎自己的目的,就需要直面挑战与克服艰险。习近平对此谈道:“奋斗是艰辛的,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没有艰辛就不是真正的奋斗,我们要勇于在艰苦奋斗中净化灵魂、磨砺意志、坚定信念。”奋斗过程越是艰辛,越是凸显了奋斗目标实现的甜蜜。人们奋斗的过程可能曲折,但是合目的性的奋斗前途光明,只要肯努力奋斗,我们为自己预设的奋斗目标终会实现。因此,合目的的奋斗昭示着幸福。奋斗目标的达成就意味着合目的性活动的实现,人们在合目的性的奋斗过程中解决困难,自身主观能动性得到了发挥,主体力量得到了彰显,幸福感自然倍增。

2.奋斗幸福观蕴含了奋斗行为与幸福目标的统一

在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中,奋斗行为与幸福目标始终是统一的。他针对奋斗与幸福的关系强调“要幸福就要奋斗”,并且指出“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也就是说,在新时代,只要奋斗就能体会到幸福,也只有奋斗才能源源不断地感受到幸福,实现生活幸福这一目的。然而,奋斗行为与幸福目标的一致性并非天成,这二者能够在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中实现统一,与新时代生产能力的极大提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紧密相连。

第一,新时代我国社会生产能力极大提高,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为奋斗与幸福的统一提供了前提。在以人对自然的依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发展阶段中,“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此时,人完全为自然所压制,人类的活动方式、范围等大大受限。臣服于自然的窘境使得人类很难将奋斗与幸福统一起来。在以人对人的依赖(包括对物的依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发展阶段,由于没有建立起全面自由的个性,个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奋斗是在强制力下进行的,他们奋斗的成果往往被统治者榨取,因此也很难建立起所有人的奋斗与幸福的完全统一。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特别是新时代社会生产能力极大提高的情况下,在错综复杂的能量转换和物质交换过程中,人能够不断向自然投射自己的本质力量,提升自然的供给力,人不再是自然的附属品,也不再为他人所控制。在新发展理念的科学指导下,人与自然逐渐建立起了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帮助人们在奋斗过程中初步实现了“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使人体会到了奋斗带来的真正幸福感。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奋斗与幸福的统一奠定了基础。新时代奋斗活动的主体是人民,感受幸福的主体也是人民,奋斗幸福观的基点必然是人民。正是现实中的人民在实现美好生活的奋斗中追逐幸福、体会幸福。习近平奋斗幸福观正是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为奋斗的出发点,才能将具有客观性的奋斗活动与具有主观性的幸福体验联结起来。若抛弃了对现实美好生活的向往,奋斗失去了现实可感的目标,幸福也无从可感。习近平在谈到奋斗的现实基点时说:“奋斗不只是响亮的口号,而是要在做好每一件小事、完成每一项任务、履行每一项职责中见精神。”这里的“小事”“任务”“职责”均涉及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他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这是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深刻把握和切实践行。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习近平根据时代变化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坚持人民至上,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我们全党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一切工作的最高位置,指出幸福的人民主体性特质,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奋斗目标就是为人民谋幸福,最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奋斗”“幸福”在新时代联系起来,实现奋斗行为与幸福目标的统一。

第三,社会主义制度为奋斗与幸福的统一提供了坚实保障。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为根基,提出了通过奋斗实现幸福、借助为人民幸福的奋斗来升华幸福的思想。习近平曾把祖国比作个人成就的放大器,强调人只有借助时代之力才有机会实现自我突破。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了个人能够享受自身奋斗后所获的全部成果。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人们在为人民服务的奋斗中才能体会到幸福。然而,看似富足充裕的资本主义国家却不尽如此。实际上,在这些国家中的劳动人民通过自己奋斗收获的果实绝大部分为少数大、中资产阶级攫取。据美联储的数据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2021年,最富有的1%美国人拥有的财富增长了32%。与此相比,作为奋斗主体的普通群众所分享到的幸福果实却少之又少。人民的付出和回报难以等量均衡,由此人们便很难将奋斗的过程与幸福的结果紧密联系起来。恩格斯就曾指出:“现代资本家,也像奴隶主或剥削徭役劳动的封建主一样,是靠占有他人无酬劳动发财致富的,而所有这些剥削形式彼此不同的地方只在于占有这种无酬劳动的方式有所不同罢了。”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主体,分配方式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保证了绝大多数劳动成果归劳动人民所有,这就保障了奋斗的过程与其结果的相对匹配,使得人民真正在为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奋斗、也愿意为了他人的幸福而奋斗,这才使得新时代奋斗幸福观得以成立。

3.奋斗幸福观本质上是为人民美好生活而奋斗的价值观

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把奋斗和幸福紧密联系起来,在人们追求幸福的途径上鼓励人们选择通过奋斗来追逐幸福,从而摒弃好逸恶劳、坐享其成甚至巧取豪夺等不良的人生观、价值观。但习近平倡导的幸福观并未止步于此,我们对其的理解也不能停留于此。习近平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此表达了只有为人民的幸福而奋斗才是真正的幸福的核心要义。“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相反,“如果一个人只同自己打交道,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决不会对己对人都有利”。习近平秉持“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将个人奋斗与人民幸福紧紧地联系起来;他胸怀为世界谋大同的人类情怀,推动全球人民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升了奋斗的价值,也提高了幸福的层次。

一方面,就人本身的性质而言,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类科学的幸福观必须与人的本质相符合,因而真正的幸福观一定具有公共性。马克思说过:“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究其根本,人类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在于人本身是社会存在物。所以,人们真正的幸福感取决于人类社会整体的发展水平,具有公共属性。随着人们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工变得更加细化,这意味着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基于这样的生产方式,个体幸福的实现更不会是脱离他人、离开整个社会的孤立事件。恩格斯曾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指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个人的幸福和大家的幸福是不可分割的。”单一地沉迷于个人的幸福目标而努力奋斗,这样的幸福会因为脱离了公共性而丧失了持续性,进而脱离了科学幸福观,得到的只可能是一座十分短暂的幸福孤岛。习近平就说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广大劳动群众指明了光明的未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为广大劳动群众赋予了光荣的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为广大劳动群众提供了宝贵的机遇。”我们在这个催人奋进的伟大时代,积极投身于实现全体人民幸福生活的伟大事业中,这才是真正将个人价值融入社会价值的具体表现,符合人的社会化程度日益加深的现状。不断筑牢社会幸福的基底,个体才会变得更加幸福。

另一方面,根据幸福感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物质层面的幸福和精神层面的幸福。在物质层面的幸福得到满足后,精神层面的幸福作为更高层次的幸福成为人们美好生活的刚需,因此真正的幸福要使得人的精神层面的幸福得到满足。物质幸福是指纯粹物质上的拥有给人带来的满足感,例如人在饮食、穿衣、住房等这些物质层面上的享受。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这是人们对生活资料的基本需要,人类借此来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延续代际发展。在物资匮乏的年代,物质幸福的基础作用也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会一直做物质的加法,不断追求物质上的刺激给人带来的愉悦。但是当人对物质幸福的追求得到基本满足之后,摆脱了物质生活困顿的束缚与压抑,发展性的要求便随之而来,精神上的满足感与获得感也随之上升为人类的急需。马克思就说过:“‘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精神的满足肯定会受到物质满足的限制,但一旦拥有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后,人们自然就期待生命的宽度得到拓展、追求更高的生活境界。此时,人类渴望得到充分的自我认同、他人认同、社会认同,更加需要借助精神的力量体验人之为人的快乐。习近平强调:“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倡导人民追寻真正的更高层次的精神幸福。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选择奋斗是十分光荣的使命,这会使得人们不仅得到自我内心的认同,还会得到他人认同和社会认同,极大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从而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精神幸福的刚需。这种被社会认同的幸福感,才是我们新时代要追求的科学幸福观。

三、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重大意义

幸福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种内在动力。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以奋斗为途径,以为人民的幸福而奋斗为核心要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为新时代人民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科学指南,也激发了广大群众勇于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力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1.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赓续和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中国化的当代飞跃。它在坚持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统一、追求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的契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方面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精神,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容。

其一,在物质条件比较充裕的基础上凸显了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若想维持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就要充分尊重人的物质生活需要,正确看待和保障人类生存需求的正当性。所以,构建人类幸福社会,物质幸福是基础。但是,人们最终实现幸福生活,仅仅满足其单一的物质需要还远远不够,人类必须要同时获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向的幸福感。于个体而言,倘若物质绝对富足,但由于精神生活的质量不高,即使这个人拥有了想要的一切,他也不会产生充足的幸福感。相反,精神上的空虚给人带来的痛苦比肉体的痛苦更大。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中包含的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相统一的具体含义。新时代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提高的基础上,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基于人民物质需求日益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更多地强调对人民精神生活需要的满足,并强调凭借奋斗这一手段来获得幸福,支持人们既通过奋斗行为积累物质财富,又通过体现着人类创造性活动的奋斗收获精神的愉悦,从而满足了人们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双重需要,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这一要义。

其二,在致力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实现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的契合。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必须要融入社会关系才能生存下来,个人也必须为一定社会做贡献才有存在的价值。因此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具有不可分割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单个的人,若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必然离不开集体的支持,必须要为集体的利益而奋斗。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幸福建立在个性与共性一致的基础上,集体幸福内含着个人的幸福。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坚持和发扬了这一思想。习近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背景下,将真正的幸福立意为投身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奋斗中,以此将个人的幸福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这是马克思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在当代中国幸福观中的生动表达。

其三,在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点上体现了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最终指向。人能够“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即人最终可以突破对象的约束,展现自己的生命力,这是人们获得真正幸福的核心所在。马克思本人一生都在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付出不懈的努力。突破重重阻碍,完整地占有自己的本质,获得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十分不易,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在全世界建成了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目标才能完全实现。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强调为人民美好生活而奋斗,也突出了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价值和意义,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事业紧密结合起来,既立足中国的发展、中华民族的进步,也关照世界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成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21世纪的最新发展。

2.为新时代人民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理论指南

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最贴近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科学地提出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应该通过奋斗争取幸福生活,在奋斗中体会幸福,特别是强调要在为人民谋幸福的奋斗中获得真正的幸福,这就为我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提供了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基础的不断夯实,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存在着一个问题,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幸福感并没有随着物质财富的丰富而不断增强,物质财富的积累与幸福感的提升并没有完全成正比发展。这固然有社会分配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等客观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也与人们缺少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导、对真正的幸福理解还有所欠缺等主观因素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因此,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的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就显得尤为重要。

自古以来,追求幸福、向往美好生活都是人类思考和探讨的话题。我国古人提出的大同社会、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设计的理想国、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幻想出的乌托邦,还有宗教虚构的天堂来世等,虽然美妙绝伦令人十分向往,但是这些对幸福生活的勾勒与愿景都有着通病。它们脱离了现实生活,很难解决实际问题,最终也都只能落空作罢,像一座座海市蜃楼印记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之所以能够区别于以往的那些向往虚幻幸福的理论,科学地指导我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就在于它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出发,结合新时代人们的实际需要,能够为人所认同和接受,拥有十分广泛的群众基础。

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特别关注人民当下的生活境遇,针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们开始向往更加美好的生活,习近平有针对性地指出要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更加关注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切实的现实感受,以此来明确奋斗的方向和幸福的归宿。同时,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在认识到人民更高水平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仍然有所欠缺的基础上,力图改变人们现有的精神生活状态,鼓励人民通过自己的踏实奋斗,把握时代机遇,在乐于奉献中为自己赢得更加精彩的人生。一方面,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把物质条件的满足作为幸福生活的基础,鼓励人们通过个人的努力积累物质财富保障生活需要;另一方面,也明确地指出人们真正的幸福生活不能仅仅寄希望于物质财富的绝对增长,纯粹对物质的占有和享受也不能完全解决精神层面的迷茫和空虚的问题,幸福的密码就蕴藏在为人民幸福而奋斗的光荣实践中。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真正关怀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为目标,是科学的幸福观,真正起到了全面指导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作用。

3.有利于激发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把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事业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中,把幸福感、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融为一体,从而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积极性。习近平曾强调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是国家的幸福、民族的幸福、个人的幸福三者的统一。人民的幸福感越强,民族凝聚力就越强,复兴的动力就会越足。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向着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就会迸发出十分强大的能量。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指导下,强调为人民幸福而奋斗才是真正的幸福,用中国梦统领了人民的梦,为人们明确树立了共同的奋斗目标,有利于全国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种幸福感激发出来的人民力量是民族复兴事业最为坚实的动力。同时,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还传导出一个十分突出的价值理念,那就是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只有不懈的努力奋斗才能赢得最终的幸福,小到个人,大到民族、国家都是如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既不是等来的也不是盼来的,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和努力。以奋斗精神为内核的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弘扬了“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伟大奋斗精神,引领着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奋斗幸福观正是中国人民推进这一历史进程的正确选择!

(作者简介:张青卫,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英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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