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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办公财产安全管理办法
来自: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8/03/04   点击量

       根据学校和国家有关制度,特制定中心财产安全管理与承诺办法:

  一、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的专、兼职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在工作需要时开灯,人离办公室必须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光线好的房间,必须关闭照明设备。
       二、尽量少用空调设备,必须使用空调时,按统一规定执行。使用空调后,下班前15分钟要关闭。
       三、电脑设备不使用时,要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工作完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下班后无待机现象。
  四、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因人为原因没有及时关闭电源能耗,造成设备损毁和引发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在办公室使用电暖气、电热水壶等高压负荷电器应当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搭接电线设备。
       六、办公室其它财产实行领用人和管理人负责制,共用财产共同负责。
       本办法自2018年3月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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