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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方案
来自:         发布日期:2017/02/16   点击量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根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
      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递补”的要求,使重点研究基地通过评估实现优胜劣汰,在动态管理中保持其领先地位。
二、评估标准
       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标准即为评估标准,包括: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咨询服务和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标准和评估内容》(附件二)。
三、评估原则
       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坚持“客观公正,标准公开,程序透明,以评促建”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定”。
四、评估内容
      根据《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1、重点研究基地全面达到建设标准的情况,特别是出成果、出人才和体制创新的情况。
      2、依托学校在科研体制改革以及设施、经费、政策等方面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措施落实情况。
      3、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的管理工作水平、效率和绩效。
      由上述主要内容分解的具体评估内容详见附件二。
五、评估办法
(一)评估材料的申报
       被评基地填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报告书》请在江西教育网( www.jxedu.gov.cn) 下载,一式7份(其中至少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及电子版,于规定时间交我厅社政处审核。
(二)评估材料的审核
        为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我厅将组织管理专家对被评基地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材料及证明)进行审核。
(三)评估专家选择办法
       1、在二级或相近二级学科中选择5—7位专家。
       2、被评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和专兼职研究人员回避。
       3、评估专家中含1位学科相近的社科研究处处长。
(四)专家评估办法
       评估工作采取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的办法。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专家组根据《评估报告书》填写的内容,对基地的科研成果、科研队伍、科研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2、专家组听取被评基地工作汇报。主管校长15分钟,基地主任40分钟,用投影仪。专家组提问40分钟。
      3、专家组根据汇报和实地考察,(评议后,各专家按《专家评估表》的指标,分别以无记名方式对基地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做出定性评价。
      4、对专家组评分和定性评价意见汇总,按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通过的办法,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基地。
      5、专家组在投票结束后,写出书面评估意见。
六、基地评估结果的公布
      专家组的评估结果,报厅领导批准后,以教育厅文件予以公布,同时在江西教育网公布。
七、评估的公正性和评估纪律
      1、为保证评估客观、公正,对评估中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定”淘汰。
      2、评估期间,参加评估的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被评基地及依托学校的宴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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