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中心打破研究人员终身制,实行研究人员聘任制,由中心主任按“带(给)课题和经费进基地、完成课题后出基地”的要求聘任研究人员,并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中心为受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备和课题经费,带课题进基地的研究人员,中心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
3、受聘人员研究领域为系统哲学、社会风习与系统法学等,并在中心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4、受聘人员的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由中心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必须注明“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资助”。
5、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在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对中心工作作出重大贡献,中心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6、本办法由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