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九江学院社会系统研究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存,便于档案资料的查阅,特制定此管理制
度。
一、档案的分类及存档范围
1、江西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文件:主要收存标有江西省教育厅字头下达的有关重点研究基地的文件。
2、九江学院下达文件:主要收存学院下发的各类文件。
3、内部管理档案:主要收存研究中心所制定的规范内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4、基地科研人员档案:主要收存专兼职科研人员聘任合同书、出国学术交流证明.
5、基地科研项目档案:主要收存每年重大项目和开放项目的申报书、标书样本、学术委员会对于科研项目评
审的决定、科研立项通知书、委托合同书,以及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评审决定、结项鉴定等。
6、科研成果档案:主要收存科研项目成果正本(出版的专著和发表的论文,及咨询报告),及成果被采用的
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7、学术会议档案:主要收存每次学术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会议日程安排、会议纪要、会议代表通讯录等。
8、科研经费档案:主要收存纵向和横向经费拨入和支出的账册等。
9、工作报告档案:主要收存各类工作报告(上报江西省教育厅的报告、一年一次的成果简报、统计年报,以及
上报学校的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决议文本、研究中心大事记等。
10、研究中心工作会议纪要:主要收存研究中心所举办的学术会议、研究中心例会及其它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
。
11、外单位管理文件:主要收存由经验交流会议和其他途径取得的外单位基地管理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档案由岗位责任制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并作为其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
三、档案收存和借阅规范
1、中心研究人员在举行活动后,应积极配合归档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在每项相关活动后,应向活动负
责人索取相关档案材料,并在之后的一周内,必须将相关的档案材料收存归档。
2、档案分册收存。分册册脊须有醒目分类标识。材料需分年度进行整理。
3、分册首页为目录,目录须注明文件在分册中的编号、文件名称和文件原始编号,以及收存时间、有无附件等
。
4、分册末页为借阅纪录页,纪录该分册内被借阅文件名称和借阅人姓名、归还文件时间,并须有管理人和借阅
人签名。
5、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除文本档案管理外,还负责电子文本的档案制作和保存。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九江学院社会系统学研究中心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