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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发展规划
来自:         发布日期:2017/02/17   点击量
(2011-2015年)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研究基地建设回顾
      自2002年启动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以来,全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已发展到了36个,基本覆盖了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与领域。研究基地建设汇聚了一批学术精英、培育了一批学术骨干,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已经成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力军,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文化繁荣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智力保证,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已成为产出丰硕成果的学术平台。形成了一大批优秀成果,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545篇,被SSCI、A&HCI和CSSCI收录发表论文779;出版学术专著304部;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
      (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已成为高端人才培养的摇篮。形成了一支学历高、职称高的专兼职研究队伍,成为留住和吸引人才的重要平台,大批课题负责人正成长为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一批中青年教师在基地中成长为业务精湛的学术骨干,若干特色鲜明的创新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在基地中锤炼造就。全省基地有科研人员共539名,其中专职研究人员322名、兼职研究人员217名,具有教授职称的占62.7%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占49.5%以上。
      (三)社会服务进一步发挥,已成为党政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十一五”期间,重点研究基地直接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有的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有的转化为国家政策法规,有的成为政府决策参考,切实发挥了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先后向中央、省部级和地市级党政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报告、政策建议300余份,其中有159份直接被采纳,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占20.8%,有12份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基地先后承担实际工作部门应用研究课题200多项,有50多名学术骨干成为实际工作部门的顾问,全方位、多层次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少重点研究基地已成为全省知名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在为党和政府提供政策参考、决策咨询服务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四)科研体制进一步创新,已成为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的示范点。基地建设将个体、分散的科研力量集合为团队的、综合的力量,推动了高校科研组织形式从分散走向整合、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固定走向流动,促进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从传统组织形式向现代组织形式转变,引领了高校科研平台建设的新形式。研究基地建设展现了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价值,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尽管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产生了较大影响。但是,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基地研究整体力量还比较薄弱,研究水平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标志性成果不多,创新能力不强,高、精、尖人才偏少,服务社会意识偏弱以及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地位还不够,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十二五”期间,伴随着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以及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哲学社会科学迎来了更加繁荣发展的新阶段。我省高校基地建设应牢牢抓住这个重要发展机遇期,以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为主线,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科学谋划“十二五”基地发展大计,使基地成为探索我省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改革实验区”,为建设适合江西省情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全过程。立足创新、提高质量、增强能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持和智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江西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继续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重点研究基地体系。根据突出重点,分类管理,整体推进,实施高水平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简称“123”计划),即在“十二五”期间,全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总量控制在60个以内,按照三个层次来规划和建设。
      具体目标是:第一层次是重点培育10个左右的高水平创新基地,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整体水平力争在全国同类学科和研究中处于先进和领先水平,部分基地冲击和进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第二个层次是积极建设20个左右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省级高水平特色基地;第三个层次是继续建设好30个左右的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通过现有基地建设的提高和吸收新增基地工作,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实现“123”计划。
通过实施建设计划,整个基地布局能够覆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发挥重要作用,在全国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具体来讲,各基地要产出一批有自己的研究特色、研究品牌、研究优势、研究个性的优秀科研成果,形成一批符合自身研究方向的,并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和代表性成果;建设人文社会科学信息数据中心和文献资料中心,加快建设一批社会调查、基础文献、案例集成等专题数据库,加快高水平学术网站建设,推动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力争在国家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上有新的进展和提高,重点和一般项目立项数增幅明显,全省基地招标课题导向作用显著,课题经费增长明显。
三、主要任务
      (一)凝炼学科方向。根据研究基地的总体目标和自身特点,着眼于基地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找准定位,明确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始终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发展方向上的指引作用,紧密围绕基地的学科方向,始终站在学科发展前沿,瞄准对学科发展具有前瞻性、长远战略性的重大基本理论问题开展研究。
      (二)强化内涵建设。围绕激发科研活力,创新运行机制,整合优质资源,形成监督指导有力、管理科学规范、责权关系明晰、组织运行高效的科研管理机制。健全以问题为导向、项目为纽带、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充满活力的科研组织,建立研究人员流动和固定相结合的体制模式。建立跨学科、院系、学校、地区、部门的开放型科研组织形式,营造既有效促进协同攻关,又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的科研氛围,形成团队合作与自由探索相结合的研究机制、基地内外合作、学科交叉和融合的研究体系。
      (三)增强研究实力。练好内功,依托基地科研力量,增进学术研究创新力,提高研究成果质量,提升学术影响力。以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抓住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重要史料整理和历史文化研究问题、以及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和学术研讨。课题选定和研究要注重前沿性、创新性、学术性、理论性,突出学术特色、提升学术优势、拓展研究领域、打造学术品牌。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形成有影响的学术高地,增强学术话语权。创建科研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成果形式。
      (四)加强人才培养。注重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的培养管理,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培育学术梯队,造就一批国内外有学术影响力的高水平人才。按照梯队结构和学科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人才,提升科研队伍的素质,加大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着力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和后备人才。促进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社会实践相结合,形成拔尖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平台。要从基地建设的整体目标考察和引进新人,加大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
      (五)建设创新团队。把握梯队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按照“出精品、出人才、带队伍”的规律,通过课题研究汇聚、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建设学术科研创新团队。从凸显“区域、水平、应用、跨学科”特色等方面,建设一批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突出、攻关能力较强的优势学科创新团队。
      (六)推行科学的评价导向。确立以成果质量和创新程度为标准的评价导向,以服务国家和江西发展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核心尺度,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改变简单以数量评价业绩、评价人才的做法。大力推行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制度,健全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特点的评价标准,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构建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同行评价与社会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当前评价与长远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
      (七)注重社会服务。采取措施,促进研究成果为党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鼓励产学研用结合,创新成果转化方式,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提高公众人文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管理责职。省教育厅主管部门负责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规划的具体实施,负责本规划实施细则制定,组织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专家评审和检查评估,指导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并提供经费支持;高校要加强对重点研究基地的领导,建立对基地主任考核制度,认真落实《江西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确保措施到位、管理到位、防止出现“重申报、轻建设”的问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负责对基地的管理和工作指导,制定本校重点研究基地具体建设计划和实施细则,对基地进行跟踪管理。
      (二)加大资助力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以高校投入为主,每年投入不少于10万元,列入经费预算。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结合我省实际,加大投入力度,每年按三个层次的类别对基地分别投入,高校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研究基地要建立经费账目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管理。积极探索与社会各方开展合作的途径,拓宽建设经费和研究经费的筹措渠道,并努力促进科研成果的利用和转化,实现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形成经费来源的多元化机制。
      (三)实施分类管理。按基地的建设水平,划分基地类别,建立基地分类评估标准体系,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支持、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估。严格新增基地审批程序,严把新增基地入口关。大力支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加大对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支持力度。
      (四)实行以评促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基地中期检查制度,加强对基地的全程管理。评估不达标的重点研究基地将进入预备期或给予警告、暂停拨款、限期整改等处理;再次评估不达标的,取消重点研究基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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